关于优化学生医保报销服务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8-10-29 点击数:

为更好地服务学生,缩短学生医保报销时限,财务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对学生医保报销时间(从2018年10月开始)调整如下:

1、每年3月、6月、9月、12月的报销时间按照现行做法,分季度与教职工同一时间进行,具体时间见每个季度校园网滚动栏的通知。

2、其他月份每月新增办理学生医保报销一次,具体时间为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上午(寒暑假除外)。

财务处

2018年10月28日
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

版权所有:广东技术师范大学-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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