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19-01-11 点击数:
为配合新的个人所得税改革,校内工资每月的发放时间需要作出相应调整,从2019年3月份开始校内工资统一在每月15日发放(包括离退休、在编、非编等),如遇节假日顺延节后第一个工作日。另外每月10日更新一次个税抵扣信息,每月10日前录入的信息可当月抵扣,请知悉。
财务处
2019年1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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