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门诊医药费报销事项的通知
各相关人员:
为更好地服务师生,提高报销效率,从10月1日起门诊医药费报销事项将作以下调整:
一、离退休人员:
报销时间:周一至周五早上8:30-11:30,下午2:00-4:30(节假日除外)
(每周四下午不报销、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报销)
报销形式:现场办结
结算方式:转账至工资卡
二、在职人员(享受校内统筹公费医疗,不包括人事代理):
报销时间:周一至周五早上8:30-11:30,下午2:00-4:30(节假日除外)
(每周四下午不报销、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不报销)
报销形式:现场投单形式,不需网报(附上工资号、联系电话、发票张数、票面总金额)
结算方式:转账至工资卡
三、学生(校内参保):
报销时间: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(寒暑假除外),各校区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1.东校区:上午8:30-11:30;
2.白云校区:上午8:30-11:00;
3.西校区:上午8:30-11:30;
4.北校区:下午2:00-4:30。
报销形式:现场办结
结算方式:现金结算
***关于门诊医药费电子发票。持经批准后的门诊医药费电子发票报销,须报销人在门诊报销单据背面书写“承诺只报销一次,重复报销后果自负”字样并签字确认。
财务处
2021年10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