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做好2022年度校内经费预算编制工作,现将2022年校内预算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预算编制基本原则
(一) 依法编制预算,全面落实《预算法》等法律法规。
(二) 预算编制应当遵循统筹兼顾、勤俭节约、量力而行、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。分清轻重缓急,突出保障重点。
(三) 各部门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,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。
二、 预算编制具体要求
(一) 2022年度校内经费预算按照日常经费预算和专项经费预算分别编报。
(二) 2022年度校内经费预算实行零基预算。凡是在2021年底未用完的校内日常预算经费,均在2021年底收回不再结转。确实未完成还需要经费的,需要在2022年度校内预算中重新申报。专项经费预算按照《预算法》的规定,只能结转一次。即2020年及以前年度校内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预算,2021年底全部收回。
(三) 严格编制预算支出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,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和充分论证(含立项论证和价格论证),严控新增支出。新增预算项目,须附上级文件或校长办公会交办通知,以及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预算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》(广师大〔2019〕518号)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的论证材料。预算执行中,除因突发情况、新出台政策等因素,必须当年安排新增支出外,原则上不得申请新增或追加预算。
(四) 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,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衔接的机制。根据项目开工条件和年度用款计划分期编报预算,并作为年度预算执行的依据。如项目在当年达不到支出条件的,暂不列入当年预算安排,具备实施条件后再列入以后年度预算。对需连年安排的同类项目须参考2021年校内预算执行情况来申报2022年预算。
(五) 加强项目绩效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绩效。各单位要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,对列入专项资金预算的申报项目,要明确绩效目标。未提供绩效目标有关材料的项目,不纳入2022年预算安排。
(六) 加强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的衔接,提高增量资产配置计划合理性和存量资产使用效益。各单位凡涉及购置设备、车辆的支出预算,都应编制增量资产配置计划并附相关说明材料。
(七) 加强预算编制与政府采购改革的衔接。2022年预算中涉及办公设备、教学设备、车辆购置等项目,都应编制政府采购预算,由学校统一安排预算经费。
(八) 2022年校内预算实行经费归口管理:加班费归口人事处管理;学生勤工助学归口学生处、研究生处管理;三下乡经费归口团委管理;学生竞赛费归口教务处;设备采购及实验室建设归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管理。
(九) 经常费(办公费、差旅费、教学差旅费、教学调研与学术活动费、资料费、实习费、毕业论文设计费、教学参观费、学生工作经费)按照规定的标准×人数计算。职工人数以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,学生人数以教务处提供数据为准,校区数量以校办提供数据为准。由财务处负责编制并与各部门核对,无需各单位自己编报。
(十) 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表中所有预算项目金额的填报要提供计算基础(经常费除外),采购类精确到单价×数量,维修维护类精确到单价×次数,学术交流、调研类精确到单次费用×次数,如有合同或报价,须提供复印件。对于不按上述要求填报的,不予受理或不予安排预算经费。
(十一) 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表中的预算项目需按《2019年政府收支经济分类》中的款级科目明确支出科目。财务处在下拨预算指标时严格按支出经济分类进行控制,不得违反规定打通使用。
(十二) 2022年校内预算中凡涉及用预算经费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加班费、劳务费、工作补助的,依照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关于严肃纪律规范津补贴和劳务费发放的通知》(广师大(2019)230号文)的规定,均须列明发放人员类别、人数、标准及计算基础。校内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发放津补贴或劳务费的,须附有关规定依据。
三、 报送要求
2022年校内预算报送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前,纸质版交到校本部行政楼302室,电子版发送到邮箱gsshhn@gpnu.edu.cn。纸质版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名、盖章及主管校领导批准。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与财务处联系。联系人及电话:沈老师,38265721。
附件: 2022年校内预算申报表.xlsx
财务处
2021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