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非公务接待报销要求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3-05-31 点击数:


各单位:

根据财务检查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,完善学校财务内部控制,自2023年6月1日起,报销工作误餐费、大型活动餐费等非公务接待餐费时需提供用餐申请或说明、用餐人员名单及发票,在标准内据实报销。

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。

 

 

财务处

2023年5月31日
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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