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时间:2018-11-26 点击数:
由于税务管理改革(国税地税合并),对代扣个人所得税业务有新要求,现补充通知如下:
所有校外人员(外国人除外)发放劳务费一律按规定通过财务收入申报系统,由财务处转入对方银行卡,不得发放现金,其他规定若与此有冲突的,均以此规定为准。
财务处
2018年11月25日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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