财务报销宝典
  • 十八、装修及修缮工程

1.修缮工程

1.工程款发票

2.修缮合同

3.立项申请(预算3万元至30万元以下须分管校领导签字)

4.施工现场签证单

5.竣工验收单/验收报告

6.结算审核登记表/工程结算书

7.审计意见和结算审计报告(零星修缮工程初审结算价5万元及以上等)

2.装修工程

1.工程款发票

2.装修合同

3.学校工程建设资金拨款申请表(须分阶段付款)

4.对方单位请款函

5.立项申请/交办通知

6.质保金回单

7.定点议价成交公告、成交通知书

8.竣工验收单/验收报告;

9.结算审核登记表/工程结算书;

10.审计意见和结算审计报告等

3.咨询/监理/设计等

1.发票

2.咨询/监理/设计合同等

3.学校工程建设资金拨款申请表

4.对方单位请款函

5.立项申请/交办通知

6.检测报告等(检测类)

4.文件依据

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零星维修及修缮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》广师大〔2024〕474号https://jjc.gpnu.edu.cn/info/1006/1785.htm
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   电话:020-3825666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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