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报送兼职报账员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02-22 点击数:

各单位:

网报系统已经试行一段时间,出现大量的退单问题。有部分项目负责人让学生到财务处代为交单,且经常更换交单人,交单人对财务处指出的报销问题无法清晰地反馈给项目负责人,导致多次交单不成功。为了更好地解决报销问题,减少退单率,提高工作效率,财务处从2019年开始组建兼职报账员队伍,由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报账并报财务处备案。财务处原则上只接收已备案的报账员递交的报销单及收入发放表,未备案的将不予受理,具体规定如下:

1.部门经费:每个部门指定1-2人报账员,本部门所有的预算经费及创收经费均由此报账员办理;

2.项目经费:每个项目负责人指定1-2人报账员,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的所有项目都由此报账员办理,项目数量较多的可以适当增加报账员,最多不超过5人。

3.财务处将组织兼职报账员队伍的业务培训。备案的报账员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更,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变更的,由原来的报账员负责对新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,并将新报账员的相关信息提交财务处备案。

请各单位办公室主任通知本单位的部门领导及有科研、教研等项目经费负责人于2月26日前将《兼职报账员备案表》纸质版交校本部财务处303,电子版发至邮箱:402093740@qq.com,联系人:张老师,联系电话:38256666。

财 务 处

2019年2月22日
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

版权所有:广东技术师范大学-财务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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