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7届毕业生缴交学费、住宿费的温馨提示

作者: 时间:2017-04-13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:

2017届毕业生现已临近毕业,根据《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证、学位证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广师教〔2017〕39号)的安排,学校将于6月中旬对毕业生进行毕业、学位资格审查。为方便各欠费毕业生缴费,欠费毕业生可于2017年6月9日前的各校区财务对外工作日(周四下午除外)到财务处缴清所欠学费、住宿费。请各二级学院近期抓紧做好欠费毕业生学费、住宿费的催缴工作,提示欠费毕业生尽快到相应的校区缴清所欠学费、住宿费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财务处

2017-04-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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