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辅修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04-14 点击数:

各二级学院:

根据《广东省发改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》(粤发改价格〔2016〕367号),我校2016年秋季及以后入学本科学生学费标准调整为:文科类专业5050元/生•学年,理工外语类专业5710元/生•学年,艺术类专业10000元/生•学年,软件工程专业8000元/生•学年。

根据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》(粤价〔2007〕186号),辅修专业学费标准=辅修专业所需学分×该专业学年学费标准×学制÷该专业毕业应完成的学分总数。

由于2016年秋季入学学生的学年学费标准已经调整,辅修专业的学费标准亦应做相应调整。请有辅修专业的二级学院重新计算辅修专业学费标准,并重新审批。

2017年开始,学生辅修专业学费按新标准执行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财务处

2017-04-14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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