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“放管服”的有关要求,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,财务处结合我校财务管理现状,积极探索财务管理创新机制,为解决多校区管理模式下教职工报销难的问题,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同意,下放并扩大了审批权限,简化了财务报销审批程序。
请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新修订的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》(广师院〔2018〕2号)、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广师院〔2018〕3号)(已挂学校内网和财务处网页),熟悉相关事项,特别是审批权限、内容。同时,下放和扩大审批权限后,请各部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,履行好审批权力。
财务处
2018年01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