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:
为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,如实反映学校办学的各项支出,现就财务年末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关于经费使用的时间节点
(一)报销业务
根据《关于印发<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3年校内经费收支预算>的通知》(广师大〔2023〕216号),2023年经费使用的时间节点如下:
1.停止借款时间:2023年12月8日。
2.停止投单时间:2023年12月15日。
(二)收入申报业务
线上及线下停止投单时间:2023年12月5日。
二、关于往来款项
财务处将对暂存、暂付款进行清理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,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账。各单位和个人借用的备用金或其他公款,如未使用,须于12月8日(周五)前全部交还财务处。12月15日前须将所有借款结清,如不结清,将按程序报批后从个人工资中扣回。
三、关于收费票据
各单位在财务处领用的收费票据、发票及新形成的应收款项,应迅速清理和追收,所收款项必须在12月15日前上缴学校财务,并于12月30日前办理核销手续,未使用的财政收费票据退回财务处。
临近岁末,到财务处办理业务的人较多,请大家合理安排时间,尽早来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。
感谢对财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
财务处
2023年11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