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六、劳务费申报
文件依据
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》(广师大【2025】445号)第二十二条
网址链接
https://cwc.gpnu.edu.cn/info/1124/3300.htm
劳务费申报原则
劳务费申报须以项目的研究开展需要为基础,遵守规章制度管理规定,坚持合法合规与相关性原则,不得虚报和超预算超标准发放劳务费。
讲课费(税后)标准
1、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300元;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;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;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。
2、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结算,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,同时为多班次一并授课的,不重复计算讲课费。
专家咨询费(税后)标准
1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-2400元/人·天;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-1500元/人·天;院士、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%执行。
2、半天的按全天的60%执行;超过两天的,第三天起按前述每天的50%执行。
其他劳务费标准
凡政府或学校专门文件制度对劳务费有发放标准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其他情况下,各种类型劳务费发放一般不得超过讲课费发放标准,具体由发放单位根据工作内容和个人学历、职称、职务等情况确定。
劳务费申报需提供的报销材料
劳务薪酬申报表(需填写劳务发放对象的姓名、单位、职称、工作时间、工作时长、工作内容、时薪标准和发放金额等详细信息)、项目预算表、监考表、会议通知、开班通知、课程表、境外人员护照通行证复印件等其他佐证材料。
劳务费投单时间
劳务费采用线上投单不受时间约束;
劳务费采用线下投单的时间为当月的25日至次月的5日。如遇年末结账和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调整,另行通知。
劳务申报单的审核做账时间
当月15日前审核上月6日至当月5日期间投递的线上线下劳务申报单。
例如在2月6日至3月5日期间投递的劳务申报单,财务处在3月15日之前完成审核制单;在3月6日至4月5日期间投递的劳务申报单,财务处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审核制单。
劳务费发放时间
每月15日-20日期间。
下载路径
https://cwc.gpnu.edu.cn/content.jsp?urltype=news.NewsContentUrl&wbtreeid=1131&wbnewsid=3309
填写注意事项
表格所有信息内容需完整填写,不得漏填误填。劳务人员工作任务和发放依据需填写劳务名单、工作单位、职称、工作时间、工作时长、工作内容、时薪标准、发放总额等信息。项目负责人需在劳务薪酬申报表(或者工作量说明)审批签名。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 电话:020-38256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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