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五、培训费
1.广东技术师范大学“国培”和“省培”项目管理办法(试行)(广师大〔2025〕316号)
https://cwc.gpnu.edu.cn/info/1126/3259.htm
2.广东技术师范大学“国培”和“省培”项目经费管理细则(试行)(广师大〔2025〕317号)
https://cwc.gpnu.edu.cn/info/1126/3258.htm
3.广东技术师范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实施细则(暂行)(广师大〔2025〕318号)
https://cwc.gpnu.edu.cn/info/1123/3257.htm
4.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务报销实施细则(广师大〔2025〕445号)
https://cwc.gpnu.edu.cn/info/1124/3300.htm
1.开班通知
2. 课程表
3. 预算表
4. 学员名单
5. 住宿费发票、住宿清单及协议
6.餐费发票、用餐人员名单
7.其他发票、协议等
住宿费发票、住宿清单(酒店提供含住宿人姓名、住宿日期、住宿房间及单价)。
若前期与酒店签署了协议,则除发票外,另需提供协议原件及住宿清单。
餐费发票、用餐人员名单(包含用餐人员姓名、用餐标准、用餐天数/餐数、合计金额)。
伙食费是指参训学员及工作人员培训期间发生的用餐费用。用餐标准最低为60元/人/天,最高不超过130元/人/天。
培训费报销实行“一班一结”,阶段性培训结束后应集中一次性报销相关费用。
部门邮箱:gscwc@gpnu.edu.cn 电话:020-3825666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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